到底該不該對婚前協議說不


2005年,紐約人勞拉•杰克遜和加里•扎倫巴在一家相親網站上遇見。兩年后,52歲的地產開發商扎倫巴問你愿意嗎,杰克遜說我愿意。

 

然后扎倫巴又問:你愿意簽署一份婚前協議嗎?

 

他離過婚,有一個20歲左右的兒子,擁有多筆房地產投資。杰克遜從事公關行業,也是52歲,從未結過婚。

 

現在姓“杰克遜-扎倫巴”的杰克遜說,他第一次提起的時候,我心里說,天哪,這肯定是有些煞風景。

 

嬰兒潮一代正越來越多地借助婚前協議來保護自己的財產。婚前協議是結婚前起草的法律合同,規定了夫妻不在一起時(不管是離婚還是死亡)財產應該怎樣處置。

 

全美婚姻律師學會會長摩西說,以往簽署婚前協議的非富即貴,而現在,作為提供給嬰兒潮一代的財產規劃機會,婚前協議已經變得更加平常。

 

即便是在金融危機襲來以前,婚前協議也已經呈上升趨勢。全美婚姻律師學會2006年支持的一項調查顯示,約80%的婚姻法律師說,他們看到近幾年簽署婚前協議的夫婦有所增加。

 

嬰兒潮一代指1946年到1964年出生的美國人,金融危機對這一代人的打擊尤其沉重,因而加快了婚前協議的上升趨勢。隨著道瓊斯工業股票平均價格指數從2007年10月9日到2009年3月6日下跌53%,很多嬰兒潮一代在即將退休的時候看到自己的投資組合大幅縮水。住房價值在嬰兒潮一代的凈值當中占據很大一部分,而據S&P/Case-Shiller全國指數顯示,到今年3月31日,這一塊相比2006年年中的峰值差不多下跌了31%。

 

馬薩諸塞州律所Infinity Law Group LLC離婚律師Gabriel Cheong說,由于上述原因,嬰兒潮一代更加急于保住一切留下來的東西。他說,今天大部分詢問都來自于關心如何保護自己財產的嬰兒潮一代,他們不僅關心市場,還關心如何保護配偶和孩子。而且他們在進入一段婚姻時,常常攜帶著來自先前家庭的大量資產,還有孩子。

 

和更年輕或更年少的夫婦比起來,嬰兒潮一代更有可能多次結婚,因為他們也更有可能離婚。美國2004年的普查數據(最新)顯示,40%有婚姻經歷的嬰兒潮一代曾至少離過一次婚;而在所有有婚姻經歷的人士中,這個比例只有大約30%。到50歲生日那一天,27%的嬰兒潮一代已經進入到第二段或第三段婚姻。

 

當然,婚前協議的商定并不因為這些情況而變得更加輕松。扎倫巴說,他和杰克遜單刀直入,把各種情況都向對方做了披露,然后讓律師來起草婚前協議。雖然他的財產凈值比女方高出不少,但女方仍希望把退休儲蓄和一份年薪保留給自己。他在多個州擁有很多房產和幾處正在修復的燈塔,也希望留給自己。

 

根據婚前協議的條款,夫婦兩人在長島North Fork買下的一筆投資性房產將由扎倫巴持股75%,杰克遜持股25%。在長島的另一套房產也同樣劃分,但五年后的所有權將變為對半持有。

 

協議書說,聯合報稅的財產不會被視為共有財產,扎倫巴的名字將被加進杰克遜紐約公寓的租約當中。雙方都不承擔對方的債務。協議草案還加進去了一條,杰克遜將得到一份壽險單。

 

她說,婚前協議改變了我,我變得更加果斷了。最重要的是,她覺得談起錢來更加容易了,不管是在職場上還是生活中。

 

律師常常建議,擁有大量財產、或預計今后會繼承大量財產的夫婦應當考慮簽署一份婚前協議。如果沒有這樣的協議,在遇到離婚或死亡的情況時,財產的處置就將由大雜燴般的各種州法律來定奪。在加利福尼亞等實行夫妻共同財產制的州,婚后財產往往是對半分。在實行公平分配制的州,法官常常是看怎樣分配“公平”,所以所有婚后財產都要算到一起,然后再作劃分。

 

正是這些不確定性,一定程度上導致婚前協議作為財產規劃工具而受寵。但執行起來絕非易事,準夫妻們需要確保自己避開了一些常見的陷阱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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