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陽婚慶服務標準合同已正式發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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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部內容全面、能夠有效規避婚慶服務陷阱的婚慶服務標準合同昨日正式對外發布。這份由慶典商會起草,沈陽市總商會和沈陽市工商局聯合監制的《沈陽市婚禮慶典服務合同》幾乎包含了婚禮服務的方方面面。
“沈陽有婚慶公司大大小小500多家,標準并不統一。希望慶典商會的全體會員首先擁護該合同文本。”沈陽市工商聯副主席王罡表示。目前,沈城已有半數以上婚慶公司將新合同拿到手,并準備在近期采用。 《合同》很全面 《沈陽市婚禮慶典服務合同》分為總則和附件。總則上對婚慶服務的時間、地點、服務項目、服務費用、定金及服務費用支付方法、雙方違約責任、爭議解決方法等方方面面都有詳細約定;附件合同包括《婚禮用車代租合同》、《攝影服務合同》、《攝像服務合同》、《場地布置服務合同》、《其他服務項目合同》等。 沈陽市工商局合同處處長李猛介紹,《沈陽市婚禮慶典服務合同》涵蓋了婚慶服務的各個方面,可以有效保障準新人的合法權益,能夠有效規避婚慶服務陷阱。 定金交代清楚 “合同簽署時,甲方應支付總服務費的50%,其中20%為定金,其余為預付款,余款婚禮前兩日結清。”《合同》寫道,若甲方違約,則定金不予退還;若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,則應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,其中定金應雙倍返還。 李猛處長表示,以前,許多婚慶公司在提供服務前并不與消費者簽署合同,只進行口頭協議,以致產生消費爭議時,沒有可供解決爭議的依據。婚慶公司也常在簽署協議時,利用“定金”與“訂金”的一字之差使得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很好的挽回。 換婚車要同檔次 《合同》明確,“婚慶公司為新人代租的婚禮用車應按新人指定的路線行駛。婚車在服務過程中,如遇異常情況導致車輛無法正常行駛的,婚慶公司應于30分鐘內另派替換車輛供甲方使用,替換車輛為同級別以上車型不作賠償,使用低于原級別車輛的,該車服務費免收;替換車輛超過30分鐘到達且影響甲方按原計劃行車的,該車服務費免收。”同時,《合同》中還要求婚慶公司寫明婚車行走線路、行走時長,車型、顏色、數量等詳細信息,發生糾紛時嚴格按照合同明確責任。 |
- Mar 31 Sat 2012 14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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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陽婚慶服務標準合同已正式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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