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拍完婚紗照過敏化妝品太不衛生


近日,家住臺東一路的王先生可急壞了,眼看著婚期就要臨近了,女友卻在拍完婚紗照后大過敏 。“最讓我擔心的還是我們準備要孩子了,而且已經有很長時間沒采取避孕措施了,這要是懷上了可咋辦?”王先生擔心地說 ,“肯定是他們的化妝品有問題 ,還在拍的時候我女朋友就感覺有點不對勁 ,現在情況越來越嚴重,嘴都流膿了。”

王先生:婚紗館不給賠償

4月20日上午,記者來到臺東一路王先生家中。“我們倆準備六月初結婚,4月16日去了閩江路上某家婚紗館拍照,沒想到回來后女友就開始過敏 。”王先生回憶,“那天拍的時候女友也沒有什么感覺,只是在拍最后一套的時候,開始感覺嘴唇有點不自然,腫脹。因為她的皮膚敏感,以前也出現過輕微的過敏,過個一兩天就好了,女友也沒有在意。最后,他們也沒給我們卸妝,我們就回家了。”

“誰知第二天癥狀更重了,18日我們趕緊去了市立醫院。現在她嘴唇一直在流膿,只能吃點流質食物,這可咋辦啊。”記者走進臥室看了看,王先生的女友正躺在床上,滿臉紅腫,閉著眼睛,嘴唇周圍還有許多黃色的疙瘩,王先生又把女友以前的照片翻出來給記者看,判若兩人。

“19日我們去選照片,把這事跟婚紗館說了,婚紗館卻拒絕賠償,只答應給我們 300塊錢的營養費,這肯定不行。我對他們有三個疑問,一個是像這種過敏體質,他們有經驗的化妝師為什么不事先問一下皮膚狀況;第二個就是,他們化妝的時候,是幾個人共用一套化妝器具,這個會不會太不衛生了;第三,拍完后都不給我們卸妝,讓我們帶著妝回去了,也不給我們用卸妝液之類的。”

“最讓我擔心的還是我們準備要孩子了,都老長時間沒采取避孕措施了,我就擔心對孩子不好。”王先生說。

婚紗館:我們沒有問題

下午兩點左右,記者來到位于閩江路上的這家婚紗館,就王先生的問題詢問了店內的工作人員王女士。王女士無奈地笑笑,說:“我知道這位王先生,他們是4月16號過來照的婚紗照,19號這位王先生拿著病歷來找我們,過敏應該在當天就會有反應的,他們隔了這么長時間才來找我們,這個期間是不是其他原因導致的過敏,我們又怎么會知道呢?”

對于事后的協商,王女士說:“雖然我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導致的新人過敏,但是我們本著讓客人滿意的態度,承諾賠償他們 300塊錢的醫藥費。但王先生要求賠償他們誤工費、精神損失費等等,還要求我們為他們的婚紗套餐打折 ,如果他們能證明過敏的確是因為我們這里化妝導致的,那我們來賠償無可厚非,但是他們又拿不出這樣的證明。”

記者又就王先生提出的三個疑問詢問王女士,王女士告訴記者:“在我們的拍攝手冊中都說明了,過敏膚質要提前告訴我們,對于共用化妝器具,一套化妝用品就好幾千,我們不可能為每對新人都單獨買一套。”至于卸妝,王女士說:“因為新娘裝比較難卸,在我們這里很難卸干凈,為了新人的皮膚著想,我們都是讓新人自己回家用卸妝油深層卸妝的。”

律師:店家有告知義務

隨后記者來到市立醫院西院皮膚科專家門診,一位醫生告訴記者:“看情況應該就是過敏的癥狀,這個通常診斷為皮炎。每個人的體質有差異,過敏體質的人多注意就好,過敏之后吃藥養一段時間就好了。”記者問道,如果懷孕的話,那對胎兒有沒有影響,醫生說:“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,但是一般來說,這種過敏不會對胎兒造成影響。”

對于這件事,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告訴記者:“提供服務,商家有告知的義務,根據法律規定,消費者有知情權,比如化妝的時候用的是什么種類的化妝品,商家都要告訴消費者,如果沒有向消費者說明,商家就犯了沒有盡到告知義務的錯誤,商家要承擔責任。但承擔責任的大小,是要進行醫學鑒定,看看是因為消費者本身過敏體質引起的,還是商家化妝品使用不當引起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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